游老師分享(168): 絕對的真理

懷着待嫁的心而毅然興訟爭取結婚權,由男身變女身的W小姐終審上訴得直,不久將來便可如願與男友在港註冊結婚。2013年5月13日勝訴當晚,W即與未婚夫切蛋糕開香檳慶祝,冀望早日披上婚紗、在心儀教堂舉行夢幻婚禮。W雖成功爭取結婚權利,但回望成長路卻不平坦,親兄弟姊妹曾因不能接受而打她,但血濃於水,她已原諒對方;父母曾試圖「改變」她,然而她以眼淚告知至親自己的需要,終獲父母支持。 

5月14日W接受電台訪問,再次剖白心路歷程。她坦言無論父母或朋友一直覺得她「沒可能會贏(官司)」,她認為今次勝訴代表香港踏入新階段、是上天安排。訪問中她從未用變性人形容自己,只幾度自稱「做過手術的女仔」,對接受變性手術「無後悔、無掙扎」,只失望港府未許她結婚她才入稟,「等政府聽到我的聲音」。 

1967年6月我於北角渣華道官立小學畢業, 當時母親聽聞筲箕灣慈幼英文中學是港島東區名校, 為了希望我能夠入讀慈幼英文中學, 她給我報考了慈幼英文小學六年級, 計劃重讀小六一年, 待翌年, 再升讀慈幼英文中學一年級。 而隨後升中考試統一派位公佈時, 我被派往香港仔天主教聖伯多祿中學就讀一年級。 

但好景不常, 1967年7月初暑假剛開始, 突然間, 父親在一樁車禍中喪生。母親面對這不幸的突變, 母親便帶同我往見慈幼英文中學校長沈基昌神父, 請求特許我直接升讀中學一年級。 沈神父很同情我們的遭遇, 馬上答允我們的請求。 

誰不知, 父親的突然離世, 加速了母親的癌細胞擴散, 不到兩個月之後她便撒手人寰, 剩下我們三兄弟妹成為孤兒。母親臨終時, 把我們託孤給父親的胞妹, 我們的摯親三姑姐,。 於是我們遷往彩虹邨姑姐的家居住。當時姑姐剛剛誕下四表弟, 他們本來一家六口, 加上我們三兄妹弟九個人, 住在一個不足250平方呎的單位內。姑丈是一位洋服裁縫工人, 入息不多, 但要養活一家九口, 包括七個由零歲至十三歲的孩子, 他所承受的經濟及精神壓力可想而知。 

為了讓我有一個比較好的學習及成長環境, 三姑姐帶同我, 往見慈幼英文中學校長沈基昌神父, 請求接收我進入慈幼寄宿部當寄宿生。  沈神父再次應允我們的請求。 1967年10月, 我加入慈幼中學寄宿部, 與其他150位宿生共同生活。首天安頓好之後, 我帶著孤單迷惘的心情, 進入飯堂用晚餐時, 同桌坐在我身旁與我同級的陳樹麟同學, 以微笑歡迎我, 飯後還送給我一個他家人探訪時帶給他的蘋果。其後他教我很多天主教的道理及背景, 並鼓勵我參加慕道班準備受洗。從此我們成為天天相聚的好朋友, 直至他升中二時舉家移民加拿大。 

慈幼中學寄宿部, 是由幾位慈幼會神父及修士管理, 每天起床後六時半, 我們便進入聖堂參加彌撒; 早、午、晚三餐前後唸經, 睡覺前還需要祈禱。 在這充滿天主教環境薰陶之下, 我參加了慕道班, 準備一年後受洗, 而慕道班由寄宿部神師袁鶴清神父(1928 – 2014)教導, 袁神父神靈超拔、充滿愛心、關懷學生, 感染了我為人犧牲的精神。 

還記得當年上慕道班, 其中有一節課是關於「道德與真理」, 袁鶴清神父這樣說: 「近年(60年代中) 歐美國家的年輕人流行同性戀及婚前同居, 這些看似合法的行為, 正在嚴重衝擊人類倫理道德。 支持這些行為的人說傳統的道德觀念是會隨着時代演進而改變, 我們應該用開放的態度去接受。 但是作為天主教徒, 我們必須深信及遵守天主教及聖經所說的真理、普世人類的真理, 例如孝順父母、一夫一妻、敬老慈幼, 這些道德價值是永恆不變的。」 

當年W小姐的事件及近年「同性婚姻」的爭論令我想起袁鶴清神父說過的這一番道理, 無論這個世界道德如何淪亡, 總會有絕對的真理繼續維持人類的生存及正確的道德價值。

(部份內容摘錄自東方日報2013年5月15日) 

游紹永博士

香港科技專上書院顧問

電郵: joseph.swyau@g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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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/12/2021